倒卖船票属于什么罪-徐建华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刑事辩护

倒卖船票,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倒卖车票、船票罪。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罪名定义与构成要件

倒卖车票、船票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营利目的,倒卖车票、船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罪行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车票、船票的管理秩序,也损害了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正常运营。其构成要件包括:

  1.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主体,如旅行社等因倒卖车票、船票而受到刑事追究时,单位将被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2.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倒卖车票、船票,并希望通过这种行为获取非法利益(如差价、手续费等)。

  3.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车票、船票的管理秩序。车票、船票作为旅客运输合同的凭证,其发售和使用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管理。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会扰乱这一管理秩序,进而影响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的正常运营。

  4. 客观要件:

    • 实施了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即为了营利而买进车票、船票后转手卖出的行为。
    • 情节严重,这是构成此罪的关键要素之一。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情节严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倒卖车票、船票数额较大;多次倒卖车票、船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等。

二、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规定,犯倒卖车票、船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除了主刑外,还可能被判处罚金等附加刑。

三、实际案例与法律分析

以张三为例,他长期在火车站附近低价收购车票,然后以高价卖给急需车票的旅客,累计非法获利数万元。张三的行为明显符合倒卖车票、船票罪的构成要件:他侵犯了车票的管理秩序和乘客的合法权益;实施了倒卖车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作为自然人,他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在主观上,他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仍然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而实施。因此,张三的行为构成倒卖车票、船票罪。

四、特别提醒与建议

  1. 区分合法代购与倒卖:如果行为人只是基于委托关系为他人代购车票、船票,并收取合理的劳务费用,不构成倒卖车票、船票罪。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和行为。

  2. 注意行为方式:倒卖行为不仅限于直接的买卖行为,还包括通过其他方式如囤积车票、船票后高价出售等行为。

  3. 考虑情节严重程度: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倒卖金额、非法获利情况、对购票人权益的侵害程度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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