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中的以房抵债和解协议,需包含以下核心内容并按照规范格式撰写,以确保法律效力与可执行性:
一、协议核心条款
双方信息
- 写明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债务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及地址。
- 若有代理人,需注明代理权限及联系方式。
执行案件背景
- 明确执行依据(如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文号)及执行标的金额(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 说明债务人未履行义务,双方同意以房产抵偿债务。
房产信息
- 详细描述房产地址、产权证号、面积、用途(如住宅/商铺)、现状(是否抵押/查封/出租)。
- 附房产证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抵债金额与债务清偿
- 约定房产评估价值或双方协商价值,并明确该价值是否包含税费、过户费等。
- 写明抵债金额如何冲抵债务(如优先冲抵本金,剩余部分冲抵利息或违约金)。
- 若房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需约定剩余债务的偿还方式(如分期付款、延期履行)。
房产交付与过户
- 约定房产交付时间(如协议生效后X日内)及交付标准(如是否清空、是否包含附属设施)。
- 明确过户义务方(通常为被执行人)及过户时间(如交付后X日内办理过户)。
- 约定过户税费承担方(如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或协商由一方承担)。
违约责任
- 若被执行人未按期交付房产或协助过户,需约定违约金(如按未履行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或赔偿损失。
- 若房产存在权利瑕疵(如被第三人主张权利),被执行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协议生效与终止
- 约定协议生效条件(如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或经法院确认后生效)。
- 明确协议终止情形(如房产过户完成、债务全部清偿)。
争议解决
- 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二、协议格式与签署
- 标题:写明“以房抵债和解协议”。
- 正文:分条列项,条款清晰,避免模糊表述。
- 签署:双方签字/盖章,并注明签署日期。
- 附件:房产证复印件、评估报告(如有)、执行依据文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 法院确认:协议签署后,建议提交执行法院审查并出具裁定书,确认以房抵债的合法性,避免后续纠纷。
- 税费承担:明确税费承担方,避免因税费问题导致过户受阻。
- 权利瑕疵:协议中应要求被执行人保证房产无权利瑕疵,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实际履行:协议签署后,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尤其是被执行人需配合过户,否则债权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示例条款(供参考):
“被执行人同意将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产(产权证号:XX)作价人民币XX万元,抵偿所欠申请执行人债务XX万元。房产交付时间为协议生效后10日内,过户税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若被执行人未按期过户,需按未履行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或条款设计需求,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进一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