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适用范围-苏明煜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行政纠纷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 适用情形:在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中,若原告能证明其产品是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而被告主张其使用了不同的制造方法,此时举证责任应由被告承担。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项。被告需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否则将推定侵权成立。
  2.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 适用情形: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加害人需对损害事实的发生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若加害人能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则不承担责任。
  3.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 适用情形:在环境污染纠纷中,加害方需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加害方若无法证明,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4. 建筑物等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 适用情形:当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导致他人损害时,所有人或管理人需证明自己无过错方可免责。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若所有人或管理人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5.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 适用情形: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若饲养人或管理人能证明损害是由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则可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6.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 适用情形:在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产品的生产者需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者若能证明产品未投入流通、缺陷不存在或当时科学技术水平无法发现缺陷,则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7. 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 适用情形: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时,行为人需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以免责。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若行为人无法证明,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8. 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 适用情形: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需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规。医疗机构若无法证明,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背景与建议: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法律为了平衡原被告之间的举证能力,确保公平正义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制度。在实际应用中,当事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若您面临涉及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诉讼,建议您详细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