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境外探亲假的规定,主要针对归侨、侨眷职工,以下是详细的规定内容:
一、可享受探亲待遇的亲属范围
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的亲属主要包括配偶和父母。
二、探望配偶的假期规定
三、探望父母的假期规定
未婚归侨、侨眷职工:
已婚归侨、侨眷职工:
四、归侨职工第一次出境探亲的特殊规定
归侨职工回国参加工作10年以上,且以往没有出境探亲或因私出境,也没有在内地会见从国外或港澳回来的配偶或父母,可给予半年的假期。
五、因故不能出境探亲的情况
如果归侨、侨眷职工因故不能出境探亲,可以在国内会见国外回来的配偶或父母。具体假期如下:
六、既不能出国探亲,配偶或父母又不能回国会亲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归侨、侨眷职工可以改探国内的抚养人、配偶的父母或改为会见国外回来会亲的同胞兄弟姐妹。具体假期如下:
七、探亲假的计算方式
与亲人团聚的时间包括了公休假和法定假,并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八、探亲路费的计算方式
九、探亲假期内的工资待遇
与国内职工探亲待遇相同。
十、出境探亲在境外的医疗费
境外医疗费自理。
十一、出境探亲假期的延长
一般不得续假。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原单位,应申请事假,经批准的事假待遇,按国内职工事假的规定办理。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