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探亲假的规定-任杰律师|法行宝
2026-04-28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境外探亲假的规定,主要针对归侨、侨眷职工,以下是详细的规定内容:

一、可享受探亲待遇的亲属范围

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的亲属主要包括配偶和父母。

二、探望配偶的假期规定

  1. 如果归侨、侨眷职工4年以上(含4年)未出境探望配偶,则给予半年的假期。
  2. 如果不足4年,则每年给予一个月的假期。

三、探望父母的假期规定

  1. 未婚归侨、侨眷职工:

    • 4年以上(含4年)未出境探望父母,给予4个月的假期。
    • 3年未出境,给予70天的假期。
    • 2年未出境,给予45天的假期。
    • 1年未出境,给予20天的假期。
  2. 已婚归侨、侨眷职工:

    • 每4年给予一次出境探望父母的假期,假期为40天,且不予累计。

四、归侨职工第一次出境探亲的特殊规定

归侨职工回国参加工作10年以上,且以往没有出境探亲或因私出境,也没有在内地会见从国外或港澳回来的配偶或父母,可给予半年的假期。

五、因故不能出境探亲的情况

如果归侨、侨眷职工因故不能出境探亲,可以在国内会见国外回来的配偶或父母。具体假期如下:

  1. 会见国外回来的配偶,每年给予30天的假期。
  2. 会见国外回来的父母:
    • 未婚归侨、侨眷职工每年给予20天的假期。
    • 已婚归侨、侨眷职工每4年给予20天的假期。

六、既不能出国探亲,配偶或父母又不能回国会亲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归侨、侨眷职工可以改探国内的抚养人、配偶的父母或改为会见国外回来会亲的同胞兄弟姐妹。具体假期如下:

  1. 未婚归侨、侨眷职工每年给予20天的假期。
  2. 已婚归侨、侨眷职工每4年给予20天的假期。

七、探亲假的计算方式

与亲人团聚的时间包括了公休假和法定假,并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八、探亲路费的计算方式

  1. 出境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可报销境内段(从工作单位到出境口岸)的往返路费。
  2.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其境内段往返路费在本人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境外路费自理。
  3. 国内会亲的路费,按职工所在地至第一次见面地点的路程计算。

九、探亲假期内的工资待遇

与国内职工探亲待遇相同。

十、出境探亲在境外的医疗费

境外医疗费自理。

十一、出境探亲假期的延长

一般不得续假。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原单位,应申请事假,经批准的事假待遇,按国内职工事假的规定办理。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