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期间计算是什么-黄进国律师|法行宝
2026-04-28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关于行政复议期间计算的详细解释:

  1. 一般规定:

    •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这是行政复议期间计算的基本原则,即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有六十日的时间来审查并作出决定。
  2. 特殊情况下的期间延长:

    • 如果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这意味着,在特殊情况下,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总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3. 期间的具体计算方法:

    •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通常从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开始,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日止。如果期间涉及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期间不因此而中断或延长,即节假日和休息日也计入期间内。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最后一日是节假日或休息日,那么期间会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 期间的中止与恢复:

    • 在行政复议期间,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行政复议机关无法继续审查或作出决定,行政复议期间可以中止。待中止原因消除后,行政复议期间恢复计算。中止和恢复的具体情形和程序,通常会在行政复议法的实施细则或相关司法解释中进一步明确。

举例说明: 假设某申请人于2023年1月1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于1月5日受理了该申请。按照一般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即3月6日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如果情况复杂,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至4月5日前作出决定(延长了三十日)。如果在这期间遇到了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期间不会中断或延长,但最后一日如果是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会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法律建议:

  • 如果您正在申请行政复议或面临行政复议相关的问题,建议您密切关注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 如果您对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解释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