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诉讼中,如果兄妹之间一方需要委托另一方作为诉讼代理人,那么被委托的兄妹在诉讼中应被称为“诉讼代理人”。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是可以接受委托成为诉讼代理人的。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明确代理关系和权限,通常需要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这份委托书应当详细载明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同时明确委托事项,比如代为立案、参与庭审、进行和解等,以及详细界定委托权限,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一般授权通常仅涉及程序性事项,而特别授权则可能涵盖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实体权利的处分。
除了授权委托书外,作为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还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受托人身份等相关证明,以证实其与委托人的关系和身份。
所以,在兄妹代理的情境中,被委托的兄妹在诉讼中就是“诉讼代理人”,他们需要依据授权委托书和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委托人参与诉讼活动,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清晰、详细地帮助您理解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