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算不算就业-毛银曦律师|法行宝
2026-04-27 公司事务

结论前置:股东是否算就业,关键在于其是否与公司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若股东在公司担任职务并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则属于就业范畴;若仅持有股份而未参与公司经营或未建立劳动关系,则不属于就业。

一、股东与就业的定义及区别

  1. 股东:指股份公司的股票持有人,通过购买公司股票或持有公司股份成为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重大事务的表决权和知情权等,与公司之间属于投资和被投资的关系。

  2. 就业:通常指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有报酬的劳动活动。就业者通过提供劳动,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二、股东可能属于就业的情况

当股东不仅持有公司股份,还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位),并且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时,该股东就属于就业范畴。这种情况下,股东除了享有股东权利外,还享有和承担就业者的权利和义务,如正常出勤、接受公司管理、领取劳动报酬等。例如,创业公司的创始人往往既是股东又是公司的核心管理者,他们全身心投入公司日常事务,因此也属于就业者。

三、股东不属于就业的情况

如果股东仅仅向公司投入资金,持有公司股份,获取投资收益,但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不接受公司的劳动管理,也未从公司领取劳动报酬,那么这类股东就不属于就业者。这种情况多见于大型上市公司的财务投资者,他们只是通过持有股票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红利,并不参与公司的具体运作。

四、判断标准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然未直接规定股东与就业的关系,但其中关于营利法人出资人的规定,间接说明了股东身份与其是否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出资人(股东)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其他出资人的利益,也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的权利和责任,包括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但并未将股东身份与就业者身份直接等同。股东是否属于就业者,还需根据其是否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来判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些法律明确了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的规定,是判断股东是否属于就业者的直接法律依据。如果股东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实际履行了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该股东就属于就业者。

五、实际案例与操作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判断股东是否属于就业者,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股东与公司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是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2. 是否接受公司管理:股东是否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上下班,接受公司的劳动管理,是判断其是否属于就业者的关键因素。

  3. 是否领取劳动报酬:股东是否从公司领取了与劳动相关的报酬,如工资、奖金等,也是判断其是否属于就业者的重要标准。

总结:股东与就业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范畴。判断股东是否为就业者的关键在于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这一判断标准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体现了股东与就业者在权利、义务和责任上的本质区别。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判断,以确保法律关系的清晰和权益的合理保护。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