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后申请再审的条件-周雪林律师|法行宝
2026-04-27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二审后申请再审的条件,这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的重要问题,我会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民事诉讼采取的是两审终审制加审判监督程序的诉讼制度。这意味着,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后即为终结,所作出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通常不再享有上诉权。但是,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存在法定程序或实体错误,他们仍然有权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寻求救济,即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申请再审人的身份:申请再审人必须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案外人。

  2. 申请再审的裁判范围:申请再审的裁判必须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

  3. 申请再审的事由:申请再审的事由必须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4. 申请再审的时间: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是,如果存在上述事由中的第1、3、12、13项规定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 再审申请书;
  • 申请再审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 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 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二审后申请再审的条件和程序。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