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怎么写-高慧颖律师|法行宝
2026-04-24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时,执行请求(即《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撰写需包含以下核心内容,我已为你整理好模板框架和关键要点,可直接参考使用:

一、执行请求的核心结构(模板框架)

1. 标题
直接写明“强制执行申请书”,居中排版。

2. 申请人(劳动者)信息

  •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
  • 示例:申请人:张三,男,1990年1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电话138XXXX1234,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3. 被申请人(用人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联系电话、地址
  • 示例:被申请人: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李四(总经理),电话021-XXXXXXX,地址XX市XX区XX大厦XX层。

4. 申请事项(核心请求)
需明确写明要求强制执行的具体内容,通常包括:

  • 仲裁裁决主文中的给付义务:如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具体金额及计算方式;
  • 仲裁裁决中的其他义务:如补缴社保、公积金(需注明“配合办理”或“按社保部门要求执行”);
  • 迟延履行利息:若裁决未明确利息,可写“按《民事诉讼法》第264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执行费用承担:通常写“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 示例:
    1. 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人民币50,000元、经济补偿金30,000元,共计80,000元;
    2. 强制被申请人按社保部门要求为申请人补缴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的社会保险;
    3. 强制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 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5. 事实与理由

  • 仲裁裁决已生效:写明仲裁裁决书文号、作出日期、送达日期,并注明“已过法定起诉期(15日)且双方均未起诉,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 被申请人未履行:说明被申请人未主动履行裁决义务的具体情况(如未支付款项、未补缴社保等);
  • 法律依据:引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1条(裁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49条(执行管辖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
  • 示例:
    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5月10日作出XX裁决书(文号:XX劳人仲案〔2023〕XX号),并于2023年5月20日送达双方。截至申请日,被申请人仍未履行裁决确定的支付义务,其行为已严重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1条、《民事诉讼法》第249条,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6. 结尾

  • 写明“此致”及具体法院名称(通常为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 申请人签名、日期(需手写签名,日期与提交申请书日期一致)。
  • 示例: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张三
    2023年6月1日

二、关键注意事项(避免常见错误)

  1. 金额计算准确:工资、补偿金等需与仲裁裁决书完全一致,避免四舍五入或计算错误;
  2. 补缴社保的表述:法院一般不直接处理社保补缴的具体金额,需写“按社保部门要求执行”或“配合办理补缴手续”;
  3. 证据材料齐全:提交申请书时需附仲裁裁决书原件(或加盖仲裁委公章的复印件)、生效证明(部分法院要求)、双方身份信息材料;
  4. 管辖法院选择:优先选择用人单位注册地或主要经营地法院,若用人单位财产在其他地区,也可向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

如有其他细节问题(如裁决书未明确利息如何处理、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怎么办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进一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