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里的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并没有固定的法律强制规定时长,而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具体投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不过,在确定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时,有几个关键原则和常见做法需要考虑:
不低于投标有效期:
涵盖整个投标活动周期:
明确具体日期:
在书写授权委托书时,应清晰明确地写明委托期限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避免产生歧义。如果委托期限内相关投标事务未完成而期限即将届满,委托人应及时考虑续签或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以保证受托人继续拥有合法有效的代理权。如需变更委托期限,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或修改授权委托书。
注意事项:
举例说明: 假设一个投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如2023年10月1日)起计算。那么,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可以设置为从签署之日(如2023年9月15日)起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后的某一天(如2023年12月31日),以确保覆盖整个投标过程及可能的中标后合同签订阶段。或者,也可以直接设置为与投标有效期相同,即从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止(假设12月29日为投标有效期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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