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托型犯罪有几种-万辉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刑事辩护

请托型犯罪并非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而是对一类涉及请托行为并触犯刑法的犯罪的概括性称呼。这类犯罪主要涉及行贿与受贿的链条,但具体表现形式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行贿类犯罪:

    • 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这是请托型犯罪中最为直接和常见的一种,行贿者通过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试图影响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 对单位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这种犯罪形式与行贿罪类似,但对象是单位而非个人。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犯罪针对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同样涉及请托和谋取不正当利益。
  2. 受贿类犯罪(与请托行为紧密相关):

    •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在请托型犯罪中,受贿者往往是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权为行贿者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作为回报。
    • 单位受贿罪: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这种犯罪形式与受贿罪类似,但主体是单位而非个人。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犯罪针对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同样涉及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3. 斡旋受贿与利用影响力受贿:

    • 斡旋受贿:虽然严格意义上不属于独立的罪名,但它是受贿罪的一种特殊形式。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法律背景与建议:

请托型犯罪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因此刑法对此类犯罪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对于涉及请托行为的个人或单位,一旦触犯刑法,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有期徒刑、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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