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予许拍封存病历申请单合法吗-刘清泉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医疗纠纷

医院不允许患者或其家属拍封存病历申请单的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以下从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也明确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同时,患者或其家属有权查阅、复制包括客观性病历资料在内的病历资料,这自然也包括了对封存病历申请单的相关信息的了解。

二、实际操作与权利保障

  1. 封存病历的程序: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封存时,应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由双方签字确认。这一过程中,患者或其家属有权了解并参与封存的每一个环节,包括填写封存病历申请单。

  2. 拍照留存的合理性:患者或其家属拍照留存封存病历申请单,是为了保留证据,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这种行为并不违反法律法规,也不损害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因此,医疗机构没有理由阻止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拍照。

  3. 医疗机构的义务:医疗机构有义务配合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病历资料的封存和查阅工作。这包括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如提供复印、拍照等条件。如果医疗机构拒绝患者或其家属的合理请求,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可能的法律后果

如果医疗机构不允许患者或其家属拍封存病历申请单,患者或其家属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 与医疗机构协商:首先尝试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允许拍照留存封存病历申请单。

  2. 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并处理。

  3. 寻求法律援助:在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聘请律师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在处理医疗纠纷时,患者或其家属应保持冷静和理性,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医疗机构也应积极配合患者或其家属的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公正的医疗环境。如果您在医疗纠纷方面遇到任何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