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如果我撞了别人我全责对方无责任并且报警了我受伤了可以报医保吗”,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您是全责方,并且因此受伤,那么您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是不应该由医保来承担的。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这里,“第三人”指的就是造成事故的责任方,也就是您自己。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是全责方,所以对方的医疗费用(如果有的话)应该由您的交强险和三者险来承担。而您自己的医疗费用,则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具体来说,如果您购买了足够的车险,并且车险中包含了针对驾驶人自身的医疗费用保障(这通常不是交强险和三者险的保障范围,而是需要额外购买的车上人员责任险或类似险种),那么您可以通过这些险种来获得赔偿。
如果您没有购买针对驾驶人自身的医疗费用保障的车险,或者车险的保障额度不足以覆盖您的医疗费用,那么这部分费用就需要您自己承担了。当然,如果您在事故中无法找到责任方(虽然在这个情况下您自己是责任方,但这里是为了说明一般情况),或者责任方无力赔偿,那么在有相关证明的情况下,您可以尝试向医保部门申请先行支付,但后续医保部门会向责任方追偿。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的是,医保的报销范围是有限的,它只负责报销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检查治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费用。如果您的医疗费用中包含了医保目录外的项目,那么这部分费用也是需要您自己承担的。
综上所述,如果您在交通事故中是全责方并且受伤,您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应该由医保来承担。而是应该通过车险(如果购买了相关险种)或者自己承担来解决。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