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标人某项疑似故意失分 可以认定围标串标吗 如何进行串标核查-殷翰卿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合同纠纷

仅凭投标人某项疑似故意失分,不能直接认定围标串标,但可作为重要线索进一步核查,核查需结合多方面证据综合判断。以下从认定逻辑和核查方法两方面详细阐述:

认定逻辑

  1. 单一行为不足以认定
    围标串标的认定需满足“行为人之间存在串通合意”这一核心要件。若仅发现某投标人存在疑似故意失分(如报价明显高于合理范围、技术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等),但缺乏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之间串通的直接证据(如书面协议、聊天记录、资金往来等),则无法直接认定围标串标。
    法律依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围标串标的典型情形包括“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等,均需体现“合意”或“协同行为”。

  2. 需结合其他异常现象综合判断
    若疑似故意失分行为伴随以下情形,可提高围标串标的可能性:

    • 其他投标人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如等差数列);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性(如错误表述、排版格式完全相同);
    • 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如控股股东相同、高管交叉任职);
    •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存在异常操作(如泄露标底、量身定制招标文件)。

核查方法

  1. 文件审查

    • 投标文件比对:核查不同投标人的报价、技术方案、商务条款等是否存在非正常一致性或规律性差异。
    • 编制痕迹检查:通过技术手段(如文件属性分析、文本相似度检测)判断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 资质审查:核实投标人资质、业绩、人员等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借用资质或虚假响应情形。
  2. 资金往来调查

    • 核查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代理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异常资金往来(如大额转账、分账记录)。
    • 调查投标保证金来源,确认是否由同一主体支付或存在资金循环。
  3. 人员关联核查

    •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社保记录等,核查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高管交叉任职。
    • 调查投标文件签署人、授权代表是否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存在关联。
  4. 电子数据取证

    • 提取投标人电脑、手机中的聊天记录、邮件、通话记录等,寻找串通合意的直接证据。
    • 分析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修改记录,判断是否存在协同操作。
  5. 询问与听证

    • 对涉事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询问,要求解释异常行为的原因。
    • 组织听证会,允许涉事方提交证据并质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实务建议

  1. 及时固定证据:发现疑似围标串标行为后,应立即通过公证、电子数据存证等方式固定证据,避免证据灭失。
  2. 依法启动调查:向行政监督部门(如发改委、住建部门)举报,或通过司法途径(如刑事报案、民事诉讼)主张权利。
  3. 完善招标流程:招标人应加强内部管控,如采用电子招标系统、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降低围标串标风险。

若需进一步分析具体案件中的证据效力或核查策略,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