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非婚生子女改迁上户口是否必须做亲子鉴定”的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政策及您的具体情况给出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非婚生育儿”的定义。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等相关规定,“非婚生育儿”通常指的是小孩父母始终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出生的小孩。对于这类情况,为了确认亲子关系,确实需要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小孩虽然出生在父母结婚之前,但后续父母已经补办了结婚证,并且小孩拥有三甲医院的《医学出生证明》。根据这些信息,我们可以判断,该小孩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非婚生育儿”,因为其父母最终已经办理了结婚证,形成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进一步地,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上户口时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小孩随父或者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以及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已经提供了结婚证和合法的《医学出生证明》,因此并不需要额外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综上所述,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非婚生子女(在父母补办结婚证后)改迁上户口,并不需要强制进行亲子鉴定。您只需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材料,按照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即可。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