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居间服务费以什么名义收取-戴振宇律师|法行宝
2026-04-19 合同纠纷
  1. 工程居间服务费通常以“居间报酬”或“中介服务费”的名义收取。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居间合同(中介合同)的规定。在工程领域,居间人通过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如承包商、供应商等)订立合同,从而有权按照约定收取相应的报酬。这种报酬在法律上被明确为居间报酬或中介服务费,是居间人提供媒介服务、促成合同成立的合法对价。

  2. 具体名义可能因合同约定而异。虽然“居间报酬”或“中介服务费”是常见的名义,但实际收取时,双方也可能根据具体交易情况和协商结果,采用其他名义,如“咨询费”、“服务费”、“协调费”等。不过,无论采用何种名义,关键在于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费用的性质、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等条款,以避免后续纠纷。

  3. 收取名义需符合行业惯例和法律法规。在工程领域,居间服务费的收取名义不仅应符合双方合同的约定,还应遵循行业惯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不得以虚假名义收取费用,不得违反税收法规进行避税,不得利用居间服务进行不正当竞争等。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行政处罚。

建议:

  • 在签订居间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居间服务费的收取名义、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等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
  • 收取居间服务费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避免采用虚假名义或进行不正当竞争。
  • 如遇纠纷或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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