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售卖回流药处罚标准-郑永祥律师|法行宝
2026-04-19 侵权纠纷

您好,关于药店售卖回流药的处罚标准,这是一个涉及药品安全和法律责任的严肃问题。回流药,通常指的是不法分子通过医保报销或其他渠道低价获取,再经过非法回收后重新进入市场销售的药品。这类药品来源不明,储存和运输条件可能不符合要求,因此质量无法保障,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针对药店售卖回流药的行为,我国有多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明确规定和严厉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根据该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如果药店未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包括回流药),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将提升至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并可能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 若药店销售的回流药被认定为劣药,根据第一百一十七条,将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 根据第一百一十八条,如果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药店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责任人员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高额罚款,甚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能由公安机关处以拘留。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 该意见明确指出,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 如果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则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3. 其他相关法规:

    • 医保部门也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对收售回流药的行为采取协议管理、行政处罚、支付资格管理等处置措施。

综上所述,药店售卖回流药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高额罚款、吊销许可证、刑事责任等。因此,我强烈建议药店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如果您发现任何药店有售卖回流药的行为,也欢迎您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