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恢复执行的文书撰写需根据具体案情调整,但核心结构与要点如下,您可参考模板并结合实际情况修改:
一、文书核心结构与内容要点
标题与案号
- 标题:恢复执行申请书
- 案号:填写原执行案件案号(如“(202X)粤03执XX号”),若遗失可向法院档案室查询。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
- 需写明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注册地、联系方式等,与原执行案件信息一致。
申请事项
- 明确请求恢复执行的具体内容,例如:
“请求恢复执行(202X)粤03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强制被申请人履行XX义务(如支付款项XX元、返还财产等)。”
事实与理由
- 原执行情况:简述原执行案件的立案时间、执行法院、中止/终结原因(如“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于202X年X月X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恢复执行依据:说明发现被执行人新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房产、股权等)或具备履行能力的证据(如被执行人收入证明、第三方债权信息等)。
- 法律依据:引用《民事诉讼法》第264条(原第256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253条、第254条、第255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证据清单
- 列明提交的证据名称及证明内容,例如:
“1. 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流水(证明其有收入);2. 房产登记信息(证明其有可供执行财产)。”
结尾与落款
- 写明“此致”具体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盖章,申请日期。
二、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
财产线索的真实性
- 需确保提供的财产线索具体、可执行(如准确账号、房产地址),避免因线索模糊被法院驳回。
时效问题
- 若原执行案件因“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恢复执行无严格时效限制;但若因其他原因中止执行,需关注《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的时效(如申请执行时效为2年)。
法院审查重点
- 法院会重点审查财产线索是否属于“新发现”及是否具备执行条件,建议提交证据时附财产查询记录(如律师调查令回执、网络查控系统截图等)。
三、模板参考(以金钱给付义务为例)
恢复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男,1980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被申请人:李四,男,1975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202X)粤03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款项人民币XX元及利息(自202X年X月X日起按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事实与理由
- 原执行案件于202X年X月X日立案,案号为(202X)粤03执XX号,因被申请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于202X年X月X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申请人现发现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账号:XXXXXXXX)于202X年X月X日存入款项XX元(附银行流水),且其名下房产(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已解除抵押(附不动产登记信息),具备执行条件。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申请人特申请恢复执行。
证据清单
- 被申请人银行流水(202X年X月X日);
-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202X年X月X日)。
此致
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签名)
202X年X月X日
如需进一步调整或补充材料,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