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车祸怎样复议-李春丽律师|法行宝
2026-04-18 交通事故

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来维护自身权益,以下是具体说明:

  1. 复议申请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 复议申请的流程:
    • 准备材料:需要准备复核申请书,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驾驶证等);与事故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
    •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上一级部门。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递交等方式提交。
    • 等待审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会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受理,会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3. 复议申请的注意事项:
    • 复核内容: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此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 复核效力:复核结论作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执行。若复核结论认定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误,原办案单位需在规定期限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分别送达当事人,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在申请复议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困难或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