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妈是否有跟老公前妻的孩子的监护权,这个问题涉及到法律层面的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法定权利,这一权利并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也就是说,即使父母离婚,他们仍然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也仍然享有监护权。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其次,对于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如果继父或继母没有经过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收养继子女,那么他们之间并没有形成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继父母并不自动获得对继子女的监护权。继子女仍然由他们的生父母(即与他们有直接血缘关系的父母)来行使监护权。
然而,如果继父或继母经过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收养了继子女,那么情况就不同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将形成拟制血亲法律关系。在这种关系下,继父母将依法成为未成年继子女的监护人,监护权也就依法发生了转移和变更。此时,作为送养人的生父或生母则对已送养的子女不再拥有监护权。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监护权的行使应当以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为前提。如果继父母在行使监护权的过程中,存在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综上所述,后妈是否有跟老公前妻的孩子的监护权,取决于她是否经过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收养了继子女。如果没有收养,则不享有监护权;如果收养了,则依法成为未成年继子女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