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取消离婚冷静期了吗-王利云律师|法行宝
2026-04-15 婚姻家庭

离婚冷静期并未取消,目前仍然适用于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这一期间内,任何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的适用范围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离婚情况,即协议离婚。对于存在家庭暴力、遗弃等严重情形的,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此时并不受冷静期的限制。这是为了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在冷静期内遭受进一步的伤害。

三、离婚冷静期的立法目的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旨在给予夫妻双方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通过设置这一制度,可以减少冲动型离婚,保障家庭稳定及未成年子女权益。同时,它也给予了夫妻双方在处理婚姻关系时更多的思考和选择空间,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

四、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 冷静期内的撤回申请:在冷静期内,如果任何一方改变了初衷,不愿意继续离婚程序,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 冷静期届满后的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要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一步骤是离婚程序的必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双方真实意愿得到体现的重要环节。如果双方未共同前往,将视为已经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3. 特殊情况的处理:对于存在家庭暴力、遗弃等严重情形的离婚案件,受害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无需经过冷静期。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总结来说,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为了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性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给予了夫妻双方在离婚前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以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错误的决定。如果你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