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失败会通知吗-李剑敏律师|法行宝
2026-04-15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失败后,行政复议机关会通知申请人。以下是详细分析:

行政复议程序中的通知义务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行政复议机关承担着重要的通知义务。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申请人的通知,二是对被申请人及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通知。

  1. 对申请人的通知:

    • 当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会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5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
    • 如果申请符合受理条件,行政复议机关会制作并发放《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明确告知申请人其复议申请已被正式受理,并列出了行政复议的一些基本信息和后续程序要求。
    • 如果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行政复议机关同样会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对申请人知情权的保障。
    • 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无论结果如何,行政复议机关都会将复议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如果复议决定维持了原行政行为,或者驳回了申请人的复议请求,这可以视为对申请人“复议失败”的通知。
  2. 对被申请人及第三人的通知:

    • 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申请后,会依法通知被申请人及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参加复议程序。
    • 被申请人收到复议申请材料后,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
    • 第三人参与行政复议,旨在保护其合法权益,使其能在复议程序中陈述意见、提供证据。

行政复议失败后的具体通知情况

在行政复议失败的情况下,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了不利于申请人的复议决定时,通知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复议决定书的送达:

    • 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复议决定后,会制作复议决定书,并依法送达给申请人。
    • 复议决定书会明确载明复议决定的结果、理由和依据,以及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时的救济途径(如提起行政诉讼)。
  2. 通知的内容与形式:

    • 通知的内容通常包括复议决定的结果、作出决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如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通知的形式通常是书面的,即复议决定书,以确保通知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法律背景与建议

  • 法律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申请后,有义务依法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及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参加复议程序,并在作出复议决定后送达复议决定书。
  • 建议:如果您作为申请人收到了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不利于您的复议决定书,即视为您已经得知了复议失败的结果。此时,您可以根据复议决定书中的指引,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来说,行政复议失败后,行政复议机关会通过送达复议决定书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如果您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