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上必须加盖出票人(即对方公司)的预留银行印鉴,通常包括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或授权代理人名章)。具体分析如下:
出票人盖章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条,支票出票时必须由出票人签章。实务中,企业支票需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即开户时向银行备案的印章组合),否则银行将拒绝兑付。
印章类型与组合
盖章位置要求
特殊情形处理
风险提示:若对方未加盖有效印章,支票可能被银行退票,您公司有权依据《票据法》第八十九条要求对方重新签发支票或承担票据责任。建议接收支票时当场核对印章真实性,并留存对方营业执照副本、授权文件等备查。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票据纠纷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