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支付合同费用取决于原合同条款、双方协商结果及续住行为的性质,需分情况讨论:
原合同明确约定续住条款
若原租赁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续住需支付续约费/中介费”(如约定“合同到期后承租人选择续住,应按月租金X%向中介支付服务费”),则双方需按合同履行。此时中介有权要求支付费用,承租人拒绝支付可能构成违约。
原合同未约定续住条款,但中介实际提供服务
若原合同未提及续住费用,但中介在续住过程中实际提供了服务(如协助重新签订合同、协调房东与租客沟通、办理备案等),则可能构成无因管理或新的委托关系。此时中介有权要求支付合理费用,费用标准可参考行业惯例或实际服务成本,但需由双方协商确定。
原合同未约定且中介未提供额外服务
若续住仅是原合同的自动延续(如“合同到期后自动续期X个月”),且中介未参与任何额外服务(如未协助重新谈判租金、未修改合同条款等),则中介无权要求支付费用。此时续住属于原合同权利义务的延续,费用已包含在原合同中。
建议行动步骤:
风险提示:若中介强行收费且无合同依据或服务事实,可拒绝支付并保留证据;若已支付但认为不合理,可依据《民法典》第985条(不当得利)要求返还,但需证明中介无合法收费依据。
如有具体合同文本或沟通细节,可进一步向我提供,我会结合条款分析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