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邻里因村里公共用地产生纠纷,村支书不处理该怎么办”这一问题,我的核心结论和建议如下:
再次尝试与村支书沟通,明确诉求并留存证据
首先,建议您以书面形式(如微信、短信或书面函件)再次向村支书明确说明纠纷的具体情况、您的诉求(如要求调解、确认土地权属等),并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如7-15日)给予书面答复或处理方案。若村支书仍不作为,此书面记录可作为后续维权的关键证据,证明您已履行了合理沟通义务。
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行政调解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村民对土地使用有争议的,可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调解。您需准备以下材料:
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土地权属或主张侵权责任
若调解无果,您可分两种情况处理:
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村支书不作为问题
若村支书存在故意拖延、偏袒一方等失职行为,您可向乡镇纪委或县级监察委员会实名举报,要求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调查。举报时需提供具体事实(如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证据(如沟通记录、现场视频等),纪检监察部门将依规处理并反馈结果。
补充建议:
如需进一步分析证据或制定具体方案,可随时向我补充细节,我会结合具体案情为您提供更精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