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遗嘱是什么意思-陈亮律师|法行宝
2026-04-12 婚姻家庭

打印遗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中新增的一种遗嘱形式。简单来说,打印遗嘱就是先通过电脑将遗嘱的内容书写完整,然后再使用打印机将这份书写好的遗嘱打印出来形成的书面遗嘱。

在订立打印遗嘱时,有几个关键的法律要点需要特别注意:

  1. 见证人要求:打印遗嘱的订立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是为了确保遗嘱的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防止遗嘱被伪造或篡改。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

  2. 签名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需要在遗嘱的每一页上都签上自己的姓名。这是因为打印遗嘱相比手写遗嘱更容易被篡改或更换,所以法律要求每一页都签名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如果只在最后一页签名,而没有在每一页都签名的打印遗嘱是无效的。

  3. 日期标注:遗嘱上必须注明年、月、日。遗嘱设立的时间是判断遗嘱有效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未注明年、月、日的打印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位老人想要通过打印遗嘱来分配自己的财产,他需要先在电脑上将遗嘱内容书写完整,然后打印出来。在打印过程中,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打印完成后,老人和见证人需要在遗嘱的每一页上都签上自己的姓名,并注明年、月、日。这样,这份打印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总的来说,打印遗嘱是一种方便且现代的遗嘱形式,但在订立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