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民事再审申请书不能写带情绪的枉法裁判徇私舞弊这些字样吗 这样会容易被驳-张卫平律师|法行宝
2026-04-12 行政纠纷

结论:在撰写民事再审申请书时,确实应避免使用“枉法裁判”“徇私舞弊”等带有强烈情绪色彩的字样,因为这类表述可能因缺乏确凿证据支持而被视为主观臆断,从而影响申请书的客观性和说服力,增加被驳回的风险。

分析说明:

  1. 法律文书的客观性要求:

    • 民事再审申请书作为法律文书,其核心在于客观陈述事实、提供证据并阐述法律理由,以说服法院重新审查案件。使用情绪化的语言,如“枉法裁判”“徇私舞弊”,往往缺乏确凿的证据支持,容易让法院认为申请人在主观臆断,从而降低申请书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2. 证据的重要性:

    • 在法律程序中,证据是支撑主张的关键。如果申请人认为原判决存在错误,应当通过提供新的证据或指出原判决中的法律适用错误、事实认定不清等问题来支持其再审申请。情绪化的表述无法替代确凿的证据,反而可能让法院对申请人的动机产生质疑。
  3. 法律后果与风险:

    • 使用情绪化语言可能导致申请书被法院视为不严肃或缺乏法律依据,从而增加被驳回的风险。此外,如果申请人确实认为法官存在违法行为,应当通过正当渠道向相关部门反映,而不是在再审申请书中随意指责。

建议与行动:

  1. 客观陈述事实与理由:

    • 在撰写民事再审申请书时,应专注于客观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新的证据(如有)并详细阐述原判决中的法律适用错误或事实认定不清等问题。避免使用任何情绪化的语言或主观臆断的表述。
  2. 寻求专业帮助:

    • 如果申请人对法律程序或文书撰写不熟悉,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协助申请人撰写符合法律要求的再审申请书,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3. 保持冷静与理性:

    • 在面对不满意的判决结果时,申请人应保持冷静与理性,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情绪化的反应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对申请人的法律地位产生不利影响。

示例:

假设申请人认为原判决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错误,可以在再审申请书中这样表述:“申请人认为,原判决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存在明显错误。具体而言,原判决未充分考虑申请人提供的XX证据,该证据足以证明XX事实的存在。因此,原判决在事实认定上缺乏依据,导致判决结果不公。”这样的表述既客观又具体,有助于法院重新审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