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代理书怎么写才有效-陈国平律师|法行宝
2026-04-12 行政纠纷

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代理书要有效,需包含明确的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并符合法定格式与内容要求。具体撰写要点如下:

  1. 标题与称谓
    标题应明确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书”,并在首行顶格写明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的法院全称(如“XX市XX区人民法院”)。

  2. 申请人信息
    需清晰列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及联系方式;若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写明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3. 申请事项
    直接写明核心诉求,例如:“请求撤销(202X)粤03执XX号案件对被执行人XXX的强制执行措施”。

  4. 事实与理由

    • 执行依据变化:若原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变更(如再审改判、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需附相关法律文书作为证据。
    • 和解或履行完毕: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需提供和解协议及履行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条)。
    • 执行标的错误:若发现执行标的存在权属争议(如财产非被执行人所有),需提供权属证明(如房产证、买卖合同)。
    • 其他法定情形:如被执行人已破产、执行程序违法等,需引用具体法律条文(如《民事诉讼法》第264条)。
  5. 证据清单
    列明提交的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例如:“1. (202X)粤民再XX号民事判决书,证明原判决已被撤销;2. 和解协议及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债务已清偿”。

  6. 结尾与签署
    写明“此致”及法院名称,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若委托代理,需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信息。

注意事项:

  • 代理书需由申请人本人签署,若为法人需加盖公章;
  • 提交时需附原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 若因情况紧急需停止执行,可同时申请“中止执行”并说明理由。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