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走880块钱可以立案吗-齐鹏律师|法行宝
2026-04-11 刑事辩护

结论:骗走880块钱一般情况下不能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可作为治安案件处理;若存在特殊情形或叠加其他犯罪情节,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从刑事立案角度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由于880元未达到上述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为数千元至一万元),因此,一般情况下,诈骗880元不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不会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二、从治安管理处罚角度看

虽然诈骗880元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对于诈骗880元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如拘留和罚款。

三、特殊情况下的刑事立案可能性

  1. 多次诈骗累计金额:如果行为人多次实施诈骗行为,且累计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那么即使单次诈骗金额为880元,也可能因累计金额而构成诈骗罪。例如,若行为人多次诈骗,每次诈骗金额均为880元,累计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2. 诈骗手段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诈骗金额较小,但如果行为人使用了特别恶劣的诈骗手段,或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或后果,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通过伪造公文、证件等手段进行诈骗,或者诈骗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即使诈骗金额较小,也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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