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级以上干部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实际判决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犯罪的具体情节、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等。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再勇因受贿、滥用职权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是因为法院在判决时考虑了李再勇的多个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如大部分受贿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滥用职权具有自首情节、检举他人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以及积极退赃等。这些因素共同影响了最终的判决结果,使得李再勇虽然犯下严重罪行,但并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因此,对于部级以上干部是否会判死刑立即执行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