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审不过可以再审吗-畅军峰律师|法行宝
2026-04-11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外审不过是否可以再审”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案件性质。在行政诉讼领域,如果当事人对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确实存在申请再审的途径。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如果认为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或者案件具有在全国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在全国范围内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有重大影响等特定情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会依法审查,并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其次,如果案件基本事实不清、诉讼程序违法、遗漏诉讼请求,或者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更适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情形,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决定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然而,也需要注意到,并非所有外审不过的案件都可以再审。例如,如果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或者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以及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等情形,通常是不予立案的。

此外,申请再审还需要符合一定的期限要求,即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除非存在特定情形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最后,申请再审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包括再审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原审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证据材料等,并且这些材料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综上所述,外审不过的案件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再审的,但具体是否可以再审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件情况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告诉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清晰、详细、有深度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