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满十八岁父母是否还有义务供孩子读书”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我国法律对于父母抚养义务的具体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有条件的。具体来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即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这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以确保子女能够健康成长。
然而,当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他们就被视为成年人,能够独立生活。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该成年子女就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了。这意味着,从法律的角度讲,父母没有义务继续供养已经成年的子女读书或提供其他生活费用。
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子女虽然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比如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然需要履行抚养义务。不过,对于接受大学及以上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即使他们没有经济来源,父母也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看到很多父母仍然选择供养已经成年的子女读书,这主要是出于亲情和道德上的考虑,而非法律上的义务。父母可能希望子女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拥有更好的未来,因此愿意承担一定的经济压力。
以您提到的案例为例,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且正在接受大学教育,他们并不符合父母进行抚养的年龄条件和学历条件,因此不享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包括教育费)的权利。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父母不能自愿供养子女读书,只是这不是他们的法定义务。
综上所述,满十八岁后,父母在法律上没有义务继续供养子女读书。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会出于亲情和道德上的考虑选择继续供养子女。这主要取决于父母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实际情况以及家庭关系等多种因素。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