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人受工伤 递交劳动鉴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李成全律师|法行宝
2026-04-10 劳动纠纷

工地工人递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准备的资料可分为基础材料和补充材料两类,具体如下:

  1. 基础材料(必须提交)

    • 工伤认定决定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这是证明工伤性质的核心文件,由社保部门出具,需确认工伤认定结论已生效(通常自作出之日起60日内无异议即生效)。
    • 身份证明: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 医疗机构诊断材料:包括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检查报告(如X光、CT、MRI等)、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需填写完整并签字,部分地区要求用人单位盖章确认(若用人单位不配合,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后单独申请鉴定)。
  2. 补充材料(根据情况提交)

    • 旧伤复发或职业病相关材料:若工伤涉及旧伤复发,需提供既往工伤认定材料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复发证明;若为职业病,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鉴定结论。
    • 康复治疗记录:若工伤后接受过康复治疗,需提供康复机构出具的康复方案、治疗记录及效果评估报告。
    • 辅助器具配置证明:若需配置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需提供医疗机构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配置建议。
    • 劳动关系证明:若未进行工伤认定或劳动关系存疑,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注意事项:

  • 材料需真实、完整,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 部分地区要求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具体以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为准);
  • 若材料缺失,可能影响鉴定进度,建议提前与当地社保部门或鉴定委员会确认清单。

如有其他疑问(如鉴定流程、赔偿标准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