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人员如何处理消费者滥用诉权问题-范海龙律师|法行宝
2026-04-10 侵权纠纷

市场监管人员在处理消费者滥用诉权问题时,核心在于平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市场秩序维护,需通过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的方式予以规制。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 明确“滥用诉权”的认定标准
    市场监管人员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判断消费者行为是否构成滥用诉权。典型情形包括:

    • 恶意投诉:以获取非法利益(如索赔、敲诈)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重复投诉;
    • 程序滥用:无正当理由频繁提起投诉、举报,干扰行政机关正常工作;
    • 证据造假:伪造证据或夸大损失,试图通过行政程序施压。
      法律依据:若消费者行为符合《民法典》第132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不予支持或移送司法机关。
  2. 分类处理与程序规范

    • 初步审查与证据固定:
      市场监管人员应要求消费者提供初步证据(如购物凭证、问题商品照片等),并核实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若发现疑似滥用诉权(如重复投诉、无合理依据),可要求消费者补充证据或说明理由,并记录沟通过程。
    • 区分“合理维权”与“滥用诉权”:
      对首次投诉且证据充分的,应依法受理并调查;对明显无理或恶意投诉,可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21条,在收到投诉后7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理由。
    • 移送与处罚机制:
      若发现消费者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应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对情节轻微的滥用诉权行为,可通过警告、约谈等方式劝阻,并记录在案。
  3. 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

    • 普法宣传: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消费提示等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维权需合法、证据需充分”,避免因误解法律而滥用权利。
    • 建立投诉黑名单(需谨慎):
      部分地区试点对恶意投诉人建立信用档案,但需注意:
      • 仅限严重滥用诉权且经司法认定的情形;
      • 需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申诉权,避免误伤合法维权者。
    •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鼓励消费者通过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减少行政资源浪费。
  4. 市场监管部门的自我保护

    • 完善内部流程:
      建立投诉举报分类处理制度,对高频投诉人标注风险等级,优先核查合法性;
      定期培训执法人员,提升对滥用诉权行为的识别能力。
    • 留存执法证据:
      对不予受理的决定、沟通记录等材料妥善保存,避免因程序瑕疵被消费者投诉“不作为”。

总结:市场监管人员需以“依法行政”为原则,对滥用诉权行为既不纵容,也不过度干预合法维权。通过明确标准、规范程序、加强引导,既能维护市场秩序,也能保障消费者权益。若您遇到具体案例或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