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串标没有非法所得的如何量刑-孙乐洋律师|法行宝
2026-04-09 刑事辩护

结论: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直接规定“围标串标没有非法所得”的具体量刑,但围标串标行为通常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罪”,其量刑主要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即使没有非法所得,如果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依然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详细分析:

一、串通投标罪的基本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 自然人犯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也依照此规定处罚。

  2. 单位犯罪:单位犯串通投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判断标准,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有非法所得,但司法实践中可以参考《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修订)中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通常被视为“情节严重”:

  • 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即使没有明确的非法所得数额标准,但如果其他情节严重,如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也可能构成犯罪;
  • 中标项目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的;
  • 在投标过程中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在二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再次串通投标的;
  • 其他被认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没有非法所得时的量刑考量

在围标串标案件中,即使没有明确的非法所得,如果行为符合“情节严重”的其他标准,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巨大、中标项目金额巨大、采取非法手段等,依然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并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手段、造成的后果、犯罪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

四、举例说明

假设某工程项目中,几家投标公司相互串通投标报价,虽然没有明确的非法所得,但这一行为导致招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6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相关责任人员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认为情节严重,可能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进行量刑,比如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有可能仅单处罚金。

总结与建议:

围标串标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招标人、其他投标人以及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否有非法所得,只要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都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并面临刑事处罚。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案件,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