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老人多少岁需要子女监护”的问题,这并不是单纯由年龄来决定的,而是主要依据老人的智力情况和心智成熟程度。
在法律上,我们通常说的是当成年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比如因为精神、智力异常,或者患有老年痴呆等疾病,导致无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这时就需要确立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作为直系亲属,是有可能成为老人的监护人的,但具体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如果老人虽然年龄较大,但仍然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那么子女就不需要成为其监护人。当然,子女仍然有义务关心、照顾老人,确保他们的生活安全和健康。
另外,如果老人确实需要监护,但子女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子女与老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那么也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比如老人的其他近亲属,或者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来担任监护人。不过,这需要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
总的来说,老人是否需要子女监护,并不是单纯看年龄,而是要看老人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您有更具体的情况或者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