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新的财产应该怎么写申请-李志刚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婚姻家庭

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新的财产,可向法院提交书面《财产调查申请书》或《追加财产分割申请书》,具体撰写要点及流程如下:

一、申请书的核心内容框架

  1. 申请人信息

    •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等基本信息。
    • 注明与被申请人的关系(如“夫妻关系,现处于离婚诉讼阶段”)。
  2. 被申请人信息

    • 写明对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基本信息。
  3. 申请事项

    • 明确请求法院调查或追加分割的财产类型(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投资收益等)。
    • 示例:“请求法院依法调查被申请人名下XX银行账户(账号:XXX)自XXXX年XX月XX日以来的资金流水”或“请求将被申请人名下位于XX市XX区XX房产(产权证号:XXX)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
  4. 事实与理由

    • 财产线索来源:说明如何发现该财产(如银行流水记录、第三方查询、对方自认等)。
    • 财产性质:论证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取得、用共同财产投资等)。
    • 法律依据:引用《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第1092条(隐藏、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等条款。
    • 对方行为性质:若对方存在隐藏、转移财产行为,需强调其主观恶意及对分割比例的影响。
  5. 证据清单

    • 附上初步证据(如银行流水截图、房产登记信息、聊天记录等),并注明证据来源及证明目的。
  6. 落款

    • 申请人签名、日期,并注明提交法院名称(如“XX市XX区人民法院”)。

二、申请书的提交方式

  1. 直接提交:在离婚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将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至主审法官或书记员。
  2. 补充起诉状:若在诉讼初期发现财产,可在起诉状中直接列明新增财产并请求分割;若在诉讼中后期发现,需单独提交申请书。
  3. 申请法院调查令:若需调取对方银行流水、房产信息等,可同时提交《调查令申请书》,由法院出具调查令后委托律师或法院工作人员调取。

三、注意事项

  1. 时效性:发现新财产后应尽快申请,避免对方进一步转移或隐匿。
  2. 证据充分性:需提供具体财产线索(如账号、地址、登记信息等),否则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3. 对方抗辩应对:若对方否认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需提前准备反驳证据(如出资记录、婚姻期间管理情况等)。
  4. 法律后果告知:若对方存在隐藏、转移财产行为,可主张其在分割时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1092条)。

示例模板(以银行流水调查为例):

财产调查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住XX市XX区XX路XX号。
被申请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住XX市XX区XX路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调查被申请人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账号:XXX)自XXXX年XX月XX日以来的资金流水。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案号:XXX)。近日,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该账户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表现为:XXXX年XX月XX日向XX公司转账XX万元,用途不明。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1092条,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被申请人存在隐藏、转移行为,应依法少分或不分。
证据清单:

  1. 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基本信息截图(来源:XX银行APP);
  2. 转账记录截图(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金额:XX万元)。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提示:若对申请书撰写或财产分割策略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具体案情提供进一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