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控告诈骗怎么给受案回执呢-徐晓鹏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刑事辩护

多人控告诈骗时,公安机关会统一出具受案回执,无需分别出具。以下是详细解释:

  1. 受案回执的出具原则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对于多人控告同一诈骗案件的情形,公安机关会统一登记并出具一份受案回执,回执中会载明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受理时间等基本内容,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

  2. 多人控告时的操作流程

    • 联合报案:建议多名受害人共同推选代表,携带身份证、证据材料(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合同等)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统一制作询问笔录,并记录所有报案人信息。
    • 回执领取:公安机关完成受案登记后,会向报案人代表出具受案回执,或由所有报案人共同领取。若部分受害人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代领,但需提供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3. 受案回执的作用

    • 证明报案事实:受案回执是公安机关已接收案件的凭证,可用于后续查询案件进展或申请立案监督。
    • 启动刑事程序:若公安机关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会在受案后3日内立案,并通知报案人;若不予立案,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4. 注意事项

    • 保留回执原件:受案回执是重要法律文件,需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或损毁。
    • 及时跟进案件:若公安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立案,报案人可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建议:若多人控告诈骗,可提前整理证据清单、损失明细等材料,并推选熟悉案情的代表与公安机关沟通,以提高效率。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