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分主动诈骗和被动诈骗吗-王国江律师|法行宝
2026-04-07 刑事辩护

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直接将诈骗明确区分为“主动诈骗”和“被动诈骗”这样的分类方式。不过,我们可以从诈骗行为的实施方式和主观意图等角度,对诈骗行为进行一些类似区分和深入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诈骗犯罪。

从行为实施方式角度

  1. “主动诈骗”类似情形:

    • 行为人积极策划、主动出击,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诱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例如,行为人虚构一个投资项目,主动向被害人宣传,承诺高额回报,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投资,最终遭受财产损失。这种情形下,行为人积极主动地实施诈骗行为,是诈骗犯罪的常见形式。
  2. “被动诈骗”类似情形(实际上在法律上并不严格区分,但为便于理解可如此类比):

    • 虽然法律上并不严格区分“被动诈骗”,但有些情况下,行为人可能并非一开始就主动策划诈骗,而是在某种情境下,利用被害人的错误认识或特定需求,顺势实施诈骗。例如,行为人原本只是正常经营业务,但发现某个客户对某产品存在误解,且该误解有利于行为人获取利益,于是行为人没有纠正客户的误解,而是顺势促成交易,从而获取了不正当利益。不过,这种情况是否构成诈骗,还需要看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诈骗手段。

从主观意图角度

无论行为实施方式如何,诈骗犯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因此,从主观意图角度来看,诈骗行为都是主动的,即行为人主观上都是希望获取被害人的财产。

法律后果与辩护要点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辩护要点:在金融诈骗辩护中,律师会重点关注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诈骗手段的实施情况、被害人的错误认识程度以及财产损失情况等因素。例如,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某些看似诈骗的行为,但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或者被害人并未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那么这些行为可能不构成诈骗犯罪。此外,律师还会关注行为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以及是否属于从犯、胁从犯等,从而为行为人争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结来说,虽然法律上并不严格区分“主动诈骗”和“被动诈骗”,但我们可以从行为实施方式和主观意图等角度对诈骗行为进行类似区分和分析。在金融诈骗辩护中,律师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为行为人提供全面的法律辩护。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金融诈骗案件,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