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过完12个月以后不给取消怎么办-李亚辉律师|法行宝
2026-04-07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被解除的,可依法主张权利,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 确认期限是否已届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需先核实:

    •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是否已超过12个月未作出解除决定;
    • 是否存在期限计算错误(如取保候审起始时间、中止情形等)。
      若期限确实届满,可进入下一步维权程序。
  2. 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解除申请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明确规定,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机关和当事人。
    • 操作建议:
      1. 撰写《解除取保候审申请书》,明确指出期限届满的事实及法律依据;
      2. 附上取保候审决定书、保证金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
      3. 提交至原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如公安局、检察院或法院)。
  3. 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 适用情形:若办案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解除,可向其同级检察院申请监督。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发现违法可提出纠正意见。
    • 操作建议:
      1. 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说明办案机关超期未解除的违法事实;
      2. 检察院应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4. 申请国家赔偿(若因超期羁押造成损害)

    • 适用情形:若取保候审变相转为超期羁押(如实际限制人身自由),可主张国家赔偿。
    •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 操作建议:
      1. 先向办案机关提出赔偿申请;
      2. 若被拒绝,可在2年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同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温馨提示:

  • 保留所有书面材料(如取保候审决定书、申请书、回执等)作为证据;
  • 若涉及复杂程序(如检察院监督、国家赔偿),建议同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以提高效率。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