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服刑人员的罚款怎么交-赵雪芹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刑事辩护

针对您提出的“正在服刑人员的罚款怎么交”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罚金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对犯罪分子进行经济制裁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附加刑的一种。罚金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才能适用,并且应当全部缴纳。不过,考虑到罪犯的履行能力不同,对于确实不能一次性缴纳全部罚金的罪犯,可以根据其经济状况分期分次缴纳。

对于正在服刑的人员,缴纳罚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至原判法院缴纳:

    • 服刑人员可以委托其亲属直接持原判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凭原判法院判决书案号)至原判人民法院进行缴纳。
    • 缴纳完毕后,亲属应将法院出具的罚金履行票据通过信函寄回服刑人员本人,再由服刑人员转交监区干警进行跟进。
  2. 至指定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以广东省为例,不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

    • 以广东省广州花都监狱为例,服刑人员可以委托其亲属到监狱出具服刑证明(服刑证明的出具可由服刑人员本人或家属通过会见时向监区干警提出申请)。
    • 随后,联系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预约办理时间,并按预约时间持原判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凭原判法院判决书案号)至该法院进行缴纳。
    • 缴纳完毕后,同样需要将法院出具的罚金履行票据通过信函寄回服刑人员本人,再转交监区干警。

特殊情况说明:

  • 如果罪犯暂无财产可供执行,需要到罪犯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出具困难证明,并到相关司法所、司法局或派出所、公安局加盖公章证实。
  •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罪犯家庭被列为低保户、家中有需要赡养或抚养的直系亲属且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等,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可以暂不执行财产刑。

注意事项:

  • 缴纳罚金后,务必保留好广东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罚没款票据的原件,并将其复印一份自己留存。原件可以寄回监狱或直接寄给服刑人员本人,以便监区干警进行跟进和确认。
  • 不同地区的监狱和法院可能有不同的缴纳流程和规定,因此在缴纳前最好先咨询相关监狱或法院的工作人员,了解具体的缴纳方式和要求。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