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和合同撤销的概念及法律规定-商静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合同纠纷

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的无效与可撤销是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合法的重要法律制度。合同无效主要包括绝对无效、部分无效及特殊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可撤销则主要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及显失公平等情形。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合同无效

1. 绝对无效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他们签订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例如,一个7岁的孩子与商家签订的购买昂贵玩具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 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通常发生在双方为了某种非法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如为逃避债务而签订的虚假买卖合同。

  • 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同时,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无效。例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

  • 恶意串通的合同: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甲和乙恶意串通,低价转让资产损害其他股东利益,这样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2. 部分无效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若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则该条款无效。例如,在一份租赁合同中,如果约定了“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出租人均不承担责任”的条款,这样的条款就是部分无效的。

3. 特殊合同无效

  •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若存在无效情形、不合理免除或减轻提供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则该格式条款无效。例如,在一些网络服务合同中,如果存在“用户同意放弃所有法律权利”的格式条款,这样的条款就是无效的。

二、合同可撤销

1. 重大误解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甲误将乙的房屋当作自己的房屋出售给丙,这样的合同就是基于重大误解而签订的,甲有权请求撤销。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情形下为九十日内。

2. 欺诈

  • 包括一方欺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三人欺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在这两种情况下,受欺诈方均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例如,甲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房屋出售给乙,乙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3. 胁迫

  •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例如,甲威胁乙如果不签订某份合同就将乙的隐私泄露出去,乙在胁迫下签订了合同,乙有权请求撤销。

4. 显失公平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例如,甲在乙急需资金时,以极低的价格购买乙的房产,这样的合同就是显失公平的,乙有权请求撤销。

总结与建议:

《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规定,旨在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交易的公平与正义。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合同纠纷,建议首先仔细审查合同内容,判断是否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如果存在,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由于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认定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在处理相关纠纷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