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雇的人工工资税费应当由单位承担,但这部分税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解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条的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这意味着,虽然单位可以承担员工的工资税费,但这部分费用不能作为企业的成本或费用在税前扣除。
实际操作
税费承担:单位在支付员工工资时,应当一并承担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税费应当作为员工工资薪金的一部分,计入员工的收入总额。
税务处理:单位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注意将承担的员工个人所得税款作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但不得将其作为企业的成本或费用在税前扣除。
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单位雇的人工工资税费应当由单位承担,但这部分税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单位在支付员工工资和进行税务处理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规定,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