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的环境资源犯罪有哪些-张惠全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刑事辩护

我国刑法规定的环境资源犯罪主要包括污染环境类犯罪和破坏资源类犯罪两大类,具体涵盖以下罪名:

一、污染环境类犯罪

  1. 污染环境罪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 行为表现: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
    • 具体情形:
      •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
      • 排放、倾倒、处置特定重金属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规定倍数;
      •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
      • 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
      • 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等遭受永久性破坏或功能丧失;
      • 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 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
      • 致使多人中毒或造成人身伤害后果等。
    • 法律后果: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重点保护区域或重要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或者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与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 法律依据:虽未直接提及具体条款,但属于环境资源犯罪范畴,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刑法精神进行认定。
    • 行为表现:未经许可将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或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 法律后果:根据具体情节和后果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破坏资源类犯罪

  1.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 行为表现: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 法律后果: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

    • 法律依据:同上
    • 行为表现: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 法律后果: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相同。
  3.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 法律依据:虽未直接提及具体条款,但属于破坏资源类犯罪,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刑法精神进行认定。
    • 行为表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并改变用途,造成大量毁坏。
    • 法律后果:根据具体情节和后果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盗伐、滥伐林木罪

    • 法律依据:虽未直接提及具体条款,但属于破坏资源类犯罪的常见类型。
    • 行为表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或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超出范围砍伐。
    • 法律后果:根据具体情节和后果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等。

总结与建议:

环境资源犯罪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类健康与可持续发展。我国刑法对这类犯罪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以彰显保护环境的决心。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避免触碰法律红线。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环境资源犯罪的相关问题,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辩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