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中律师应当围绕证据三性进行辩论的法律条文规定-孙乐洋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刑事辩护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围绕证据的“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进行辩论,主要依据的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是对这些法律条文规定的详细解释:

  1. 合法性: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 解释:合法性要求证据的收集程序必须合法,不能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律师在辩论时,可以指出证据收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如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从而质疑证据的合法性,进而影响其可采性。
  2. 真实性:

    • 法律依据:虽然刑事诉讼法没有直接规定“真实性”这一术语,但证据必须真实可靠是证据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司法实践中,真实性通常与证据的客观性和可信度紧密相关。
    • 解释:真实性要求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造或虚构的。律师在辩论时,可以通过对证据来源、收集方式、证据内容等方面的分析,来质疑或证实证据的真实性。例如,对于证人证言,律师可以考察证人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表达能力以及是否存在偏见或利益冲突等因素,来评估证言的真实性。
  3. 关联性:

    • 法律依据:同样,刑事诉讼法没有直接规定“关联性”这一术语,但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是证据法的基本原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也有关于证据关联性的相关规定,如证据应当与案件事实有关联,对证明案件事实有实际意义等。
    • 解释:关联性要求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具有逻辑上的联系,能够证明或反驳案件中的某个事实或情节。律师在辩论时,可以分析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性,指出某些证据虽然存在,但与案件事实无直接关联,因此不应被采纳。例如,在一起盗窃案中,被告人身上的某件物品虽然与被盗物品相似,但如果该物品有明确的来源证明与盗窃无关,那么该物品作为证据的关联性就受到质疑。

在辩论中的实际应用:

  • 律师在准备辩论时,应首先对案件中的所有证据进行梳理和分析,确定每份证据的“三性”是否存在问题。
  • 在辩论过程中,律师可以围绕证据的“三性”展开论述,指出对方证据的不足之处或自己证据的优势所在。
  • 律师还可以通过引用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或相关案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增强辩论的说服力。

总结与建议: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的“三性”是律师辩论的核心内容。律师应充分理解并掌握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便在辩论中能够准确、有力地指出证据的问题所在。如果你在刑事诉讼中遇到证据相关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