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保卫部门管辖的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指那些-张健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刑事辩护

结论前置:军队保卫部门管辖的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十章所规定的一系列特定犯罪,这些犯罪均与军人履行职责相关。以下是对这些犯罪的详细列举与解释。

详细分析:

  1. 战时违抗命令罪:

    • 定义:指军人在战时违抗上级的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 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

    • 定义:指军人故意隐瞒或谎报军情,或者拒绝传达、虚假传达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 投降罪:

    • 定义:指军人在战场上因贪生怕死而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 战时临阵脱逃罪:

    • 定义:指军人在战时临阵逃脱战斗岗位的行为。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战时临阵脱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5.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 定义:指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6.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 定义: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战时从重处罚。
  7. 军人叛逃罪:

    • 定义:指军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条规定,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总结与建议:

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种类繁多,每种犯罪都有其特定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这些犯罪不仅关乎军人的个人行为,更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军事利益和作战安全。因此,对于军人而言,严格遵守职责、履行义务是至关重要的。若你或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