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优先受偿的诉求怎么写-桑文君律师|法行宝
2026-04-02 合同纠纷

工程款优先受偿的诉求需以书面形式明确写入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中,核心内容包括法律依据、优先权范围、行使条件及具体请求。以下为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

一、核心法律依据

需明确引用《民法典》第807条(原《合同法》第286条)作为请求权基础,强调承包人对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且该权利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示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07条,承包人对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工程,享有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优先受偿权范围

需明确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工程价款”,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直接成本及合理利润,不包括逾期支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示例条款: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XX万元(含人工费XX万元、材料费XX万元、机械费XX万元、利润XX万元),并确认原告对该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行使条件与期限

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工程已竣工或合同解除:需在起诉时明确工程状态(如“工程已于XX年XX月XX日竣工验收合格”或“因发包人违约,合同已于XX年XX月XX日解除”);
  2. 未超过18个月行使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解除之日起算,需在起诉状中注明期限计算方式(如“原告于XX年XX月XX日竣工,至起诉时未超过18个月”)。

示例条款:
“本案工程已于XX年XX月XX日竣工验收合格,原告于XX年XX月XX日向被告主张工程款,未超过法定18个月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

四、具体请求写法

1. 诉讼请求部分:
需将优先受偿权作为独立请求项列出,避免遗漏。
示例:
“1.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人民币XX万元及利息(按LPR计算,自XX年XX月XX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1. 确认原告对涉案工程(具体地址/名称)折价或拍卖价款在工程款XX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2.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 事实与理由部分:
需结合合同履行情况、竣工/解除时间、催款记录等证据,说明优先受偿权的合法性与必要性。
示例:
“原告与被告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涉案工程。工程已于XX年XX月XX日竣工验收合格,但被告至今未支付工程款XX万元。原告曾于XX年XX月XX日发函催告,被告仍拒不履行。根据《民法典》第807条,原告有权就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五、注意事项

  1. 证据充分性:需附上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催款记录等证据,证明工程款金额及行使期限未过期;
  2. 与其他权利冲突:若工程存在抵押权,需在诉求中明确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需引用《民法典》第393条);
  3. 避免滥用:优先受偿权仅针对“建设工程”本身,若工程已转让或发包人无财产,可能影响实际受偿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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