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追尾对方全责 如何获取对方行驶证和驾驶证照片-陈艳敏律师|法行宝
2026-04-02 交通事故

在追尾事故中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获取对方的行驶证和驾驶证照片:

  1. 事故现场直接要求对方出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此时您有权要求对方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可对证件进行拍照留存(需注意拍摄内容清晰完整,包含证件编号、有效期等关键信息)。若对方拒绝配合,可立即报警并说明情况。

  2. 通过交警部门调取
    报警后,交警会到现场处理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有权扣留对方证件进行核查,您可向交警申请调取对方证件信息(通常需提供事故编号或身份证明)。若需纸质复印件,可向交警队档案部门申请盖章确认。

  3. 诉讼阶段申请法院调取
    若事故进入诉讼程序(如对方拒不赔偿),您可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请求法院责令对方或交警部门提供证件信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注意事项:

  • 禁止通过非法手段(如偷拍、胁迫)获取证件信息,否则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拍摄证件时需注意遮挡部分信息(如身份证号中间位数),避免信息泄露风险。
  • 若对方提供虚假证件,可向交警部门举报并追究其行政责任(如罚款、拘留)。

建议行动步骤:

  1. 现场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并拍照;
  2. 立即报警并保留报警回执;
  3. 联系保险公司定损并提交对方证件信息;
  4. 若对方不配合,通过交警或诉讼途径解决。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如对方拒不提供证件、证件信息不实等),可随时向我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