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介绍所介绍 以签合同给十几二十万领证结婚可能吗-赵小宝律师|法行宝
2026-04-02 合同纠纷

结论:婚姻介绍所声称签合同给十几二十万就能领证结婚,这种情况在法律和现实层面都存在诸多问题,一般是不太可能且不合法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层面

  1. 婚姻自由原则
    •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婚姻介绍所通过签订合同并收取高额费用来促成领证结婚,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对婚姻自由原则的一种违背。它可能将婚姻变成了一种可以用金钱交易的商品,破坏了婚姻的纯洁性和神圣性。
    • 例如,如果一方是在婚姻介绍所的诱导下,为了获取高额费用而与另一方结婚,并非出于真实的感情和自愿,那么这种婚姻从一开始就存在瑕疵,可能会引发后续的婚姻纠纷,如离婚诉讼等。
  2. 合同效力问题
    • 从合同的角度来看,如果婚姻介绍所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内容涉及以金钱交易婚姻,那么这样的合同很可能会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无效。
    • 假设合同中约定一方支付十几二十万给婚姻介绍所,婚姻介绍所保证其能与特定对象领证结婚,这种约定明显违背了公序良俗,因为婚姻不是可以通过金钱购买和保证的商品。一旦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婚姻介绍所收取的费用应当予以返还,如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 可能涉及的诈骗问题
    • 如果婚姻介绍所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以签合同给高额回报能领证结婚为诱饵,骗取当事人的钱财,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例如,婚姻介绍所根本没有能力或者没有打算真正促成当事人与他人领证结婚,只是以这个为借口收取当事人的高额费用,然后将钱财据为己有,这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现实层面

  1. 婚姻的复杂性
    • 婚姻不仅仅是领证结婚这么简单,它涉及到感情、家庭、社会关系等多个方面。即使通过婚姻介绍所介绍,双方也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和相处,才能确定是否适合结婚。仅仅依靠签订合同和支付高额费用,无法保证双方能够建立起真正的感情和信任,也无法保证婚姻的稳定和幸福。
    • 比如,有些人在婚姻介绍所的安排下与对方见面后,虽然表面上符合一些条件,但在相处过程中发现性格不合、价值观差异大等问题,最终还是无法走到一起。
  2. 婚姻介绍所的信誉和资质问题
    • 目前市场上的婚姻介绍所良莠不齐,有些婚姻介绍所可能存在不规范经营的情况。它们可能没有合法的资质和专业的服务团队,只是为了谋取利益而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即使有些婚姻介绍所是合法经营的,但也不能保证它们能够真正为当事人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
    • 例如,一些小型的婚姻介绍所可能没有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匹配机制,只是随意给当事人介绍对象,导致成功率很低。而且,如果婚姻介绍所为了获取高额费用而采取不正当手段,如伪造资料、安排托儿等,那么当事人就更容易受到欺骗。

建议:如果你遇到了婚姻介绍所声称签合同给高额费用就能领证结婚的情况,一定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在选择婚姻介绍所时,要查看其是否具有合法的资质和良好的信誉,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你已经遭遇了类似的问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