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愿意探视的判决书怎么写-胡少飞律师|法行宝
2026-04-01 婚姻家庭

在处理对方不愿意探视的情况,并需要撰写相关判决书(实际上在诉讼过程中,我们更常撰写的是起诉状而非判决书,判决书是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的)时,我们主要关注的是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探视权。以下是一份关于如何撰写探视权起诉状的详细指南,它能帮助你清晰、准确地阐述诉求和事实依据:

探视权起诉状撰写指南

一、标题与基本信息

标题:应明确标注为“民事起诉状(探视权纠纷)”,以便法院快速识别案件类型。

原告信息:

  • 姓名:填写你的全名
  • 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住址:填写你的常住地址
  • 联系电话:确保法院能够顺利联系到你

被告信息:

  • 同样详细填写被告的上述信息,若部分信息不详,可注明“不详”或“待查”,但尽量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法院送达法律文书。

二、案由与诉讼请求

案由:明确标注为“探视权纠纷”,这是案件的核心争议点。

诉讼请求:

  1.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允许你按照具体的时间安排(如每周六上午9点至12点)探视孩子,并明确探视的地点(如孩子住处或双方协商的其他地点)和方式(如面对面探视或视频探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2. 如被告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请求法院采取相应措施(如强制执行、罚款等)来保障你的探视权利。
  3. 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这是基于诉讼成本分担的原则。

三、事实与理由

婚姻及子女情况:

  • 简述你与被告的婚姻历程,包括结婚日期、婚后生育的子女数量及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 说明双方因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具体时间、方式(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及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的约定或判决。

探视权约定或判决:

  • 明确离婚时双方对探视权的约定或法院的具体判决内容,包括是否明确了探视的时间和方式。如果当时没有明确约定,也可以说明你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探视权。

被告的阻挠行为:

  • 详细列举被告阻挠你行使探视权的具体事例,包括时间、地点、方式及你尝试沟通但无果的情况。例如,你可以描述某次你按照约定时间到达孩子住处,但被告拒绝开门或阻止你与孩子见面。
  • 强调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你与孩子的正常亲子关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也极为不利。你可以引用相关研究或专家意见来支持这一点。

法律依据:

  •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说明你依据法律规定有权要求探视孩子,并请求法院依法保护这一权利。

四、证据清单

列出支持你诉讼请求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 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复印件,证明你与被告已离婚及子女抚养的相关约定或判决。
  2. 抚养费支付记录(如有),证明你积极履行抚养义务,这也间接证明了你对孩子的关心和负责。
  3. 双方沟通记录(短信、邮件、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被告拒绝你探望的事实。这些记录应真实、完整,能够反映双方沟通的全过程。
  4. 证人证言(如有),如亲戚、朋友或邻居等目击者可以证明被告阻挠你行使探视权的情况。
  5. 其他相关证据,如孩子的意愿表达(若孩子已具备一定表达能力)、专家意见等,这些证据可以进一步支持你的诉求。

五、结尾与提交

此致:[受理法院的名称],应填写你所在地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的名称。

具状人:[你的签名],确保签名真实、清晰。

日期:[提交起诉状的日期],格式如XXXX年XX月XX日。

在提交起诉状前,请务必仔细校对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确保符合当地法院的格式和要求。如有不确定之处或需要法律援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帮助。通过遵循以上指南,你可以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探视权利,促进与孩子之间的正常亲情交流。